企业党总支开展“酒驾”警示教育
发布人:肖波  发布时间:2022-03-15   浏览次数:203

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、强化警示教育,切实增强党员、干部的法纪观念和守法意识,敲响思想警钟,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。314日下午,企业党总支在抚州校区本部外专公寓讲学厅组织召开“酒驾”警示教育大会。全体党员、非党员助理及以上干部共计28人参加学习。




会上,企业党总支委员、勘察院院长杨泽平通报了校纪委《关于2021年校内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通报》(校纪字〔20225号);因饮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受到处分的同志作了深刻的检讨;企业党总支委员贾海东宣读了《拒绝酒驾,从我做起——致企业广大党员、干部员工的一封信》;企业党总支委员徐前进传达、领学了校党委《关于严禁党员、干部和教职员工酒后驾车的通知》精神;最后,参会的党员、非党员助理及以上干部就“拒绝酒驾”签名承诺。

会议指出,酒后驾车是严重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行为,醉酒驾车是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。酒驾醉驾,害人害己。

会议强调,近年来酒驾问题的发生,究其主要原因是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不强、纪法观念淡薄。全体党员、干部要以此次警示教育为契机,心有所畏,言有所戒,行有所止,不断增强交通安全意识。一要持续开展学习,增强法纪意识。要加强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,不断提升法纪意识,做到知法守法,时刻紧绷纪律之弦。二要汲取深刻教训,增强自律意识。要从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,以案为鉴,警钟长鸣,存戒惧、守底线,彻底从思想深处摒弃侥幸心理。三要自觉做好表率,增强责任意识。带头遵守交通法规,同时提醒亲属、朋友守法出行,共同养成文明驾驶的良好习惯,营造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。

通过此次警示教育,党员、干部深刻认识酒驾的危害性,进一步筑牢酒后不驾车的思想防线。大家一致表示,要时刻坚守“喝酒不开车,开车不喝酒”的法律底线,不断增强自身的法治观念和纪律意识,争当遵纪守法、敬业奉献的表率。 (图/文 肖波)




编辑:肖波  审核:贾海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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